新闻快讯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快讯
市建委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市建委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7-02-17 * 浏览 : 42

市建委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2-14 来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字体显示:     默认

      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主动服务福州省会城市建设的意见》(闽建办[2016]18号)精神,201711日起,我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由我委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抗震办公室负责承办。今后,凡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属于《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明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范围的通知》(闽建设[2006]20号)范围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向我委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我委将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11号)、住建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以及有关规定组织审查工作。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超限高层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