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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福建省建设工程专项论证专家库信息系统的通知

关于启用福建省建设工程专项论证专家库信息系统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7-04-17 * 浏览 : 54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试验区交建局:

  为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设计、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的论证实施工作,整合设计、施工专家资源,省厅在总结原有“福建省建设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信息系统运行基础上,组织升级开发了“福建省建设工程专项论证专家库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在省厅门户网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中的“其它应用系统”中运行)。现就启用专家库系统,开展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主要功能介绍。专家库系统是为了方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和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快速自主选择论证专家而开发的数据库。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专家库系统,查询全省范围内论证专家的具体信息和本地行政区域内开展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监管。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可通过专家库系统,快速方便地查询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论证专家的具体信息,组织、联系并邀请其参加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二、系统主要功能变化。一是将设计专家纳入专家库系统。根据《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闽建建〔2010〕41号)第九条规定,设计方案专项论证专家从土木建筑学会公布的专家库选取,施工方案专项论证专家在省厅公布的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中选取。为规范专家选取、整合资源,现将设计方案专项论证专家纳入专项论证专家库内一并管理,并同时公布通过省厅审核的省级建筑边坡与深基坑设计方案论证专家。二是增加专家自行申报功能。申报进入省级专家库的专家,其相关资料均按照系统里设置的空白专家推荐表进行填报并上传系统,所需提交的材料原件由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完成申报工作。省厅将进行复核、公示后予以发文确认,方可通过系统核验进入专家库。三是增加所论证项目的统计数。凡通过系统里选定的专家,其论证的项目将自动记录归集,以便核实专家开展论证工作情况,实现论证工作网上留痕。

  三、专家论证主要程序。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论证专家进行专项方案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报告意见完善专项方案。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组织开展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前,应登录省厅门户网站进入专家库系统,填写工程项目有关信息,查询并选择符合条件的论证专家。专家库系统建设单位端、施工企业端的具体使用方法详见“使用指南”(可从系统下载)。

  四、新旧系统更替时限。为更好完成新旧系统无缝衔接,新系统(“福建省建设工程专项论证专家库信息系统”)中的设计专家库自系统上线时即投入使用,施工安全专家仍然使用旧系统(“福建省建设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旧系统运行至第三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考核聘用工作完成,新一届专家均选定入库后断开链接,改用新系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