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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住宅小区阳台废水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阳台废水管理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7-04-21 * 浏览 : 70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阳台废水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   文号:闽建设[2017]6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285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近年来,我省部分住宅小区住户为提高住宅使用率,擅自在住宅阳台安放洗衣机或洗涤池,导致洗涤废水混入城市雨水系统。为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防治水系污染,现就加强住宅小区阳台废水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建住宅小区设计源头管理。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等相关规范、标准,住宅套内应按洗衣机位置设置洗衣机排水专用地漏或洗衣机排水存水弯,排水管道不得接入室内雨水管道。设有洗衣机、洗涤池的生活阳台,应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污水系统;当生活阳台设有生活排水设备及地漏时,可不另设阳台雨水排水地漏。

  二、落实建设有关各方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把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图施工,确保生活阳台废水收集系统设置到位。

  三、加强既有住宅小区阳台废水管理。对于老旧住宅小区,各地房管、物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阳台废水排放宣传,对发现的阳台生活废水排至雨水系统问题,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地劝导、制止等工作,避免阳台生活废水混入城市雨水系统。同时鼓励结合既有住宅小区改建、扩建或维修,参照新建住宅在生活阳台增设废水收集系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