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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改革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改革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20-04-02 * 浏览 : 10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改革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显示:    默认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3月11日印发了《福州市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改革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制定出台《福州市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改革的实施细则(试行)》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8〕87号)要求,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福州市对照国家、省要求,借鉴其他省份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对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审查范围。一是对省住建厅《关于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若干意见》中免予审查的小型、简单项目,除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等项目外,试行承诺制免审。二是不属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行业的工业、交通、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按照各自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其生产区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不予审查(省住建厅确定的消防设计互审制的项目除外)。三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设计单位在踏勘现场核实建设条件后,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对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合理性承担责任。设计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后,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于审查。
(二)优化专项设计审查。一是结合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与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对完整应用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本地适用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建议清单技术的项目,免于专项审查。二是非标门窗、大型门窗的专项设计文件,可免于专项审查。三是未改变使用功能、结构受力的1000平方米以下办公建筑室内装修工程,可免于装修设计审查。
(三)分阶段审查。在保证质量安全和技术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对因技术等特殊情况需要分阶段送审的项目,允许分阶段送审。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施工审查管理改革综合施策,“放管服”并重:“放”的方面,采取调整审查范围、优化专项设计审查、分阶段审查等措施简化前置审批、提升审查效率;“管”的方面,采取承诺制、加强质量保证体系等措施强化主体责任;“服”的方面,采取加大检查力度、处罚力度以及强化信用管理等措施服务提升设计品质,打造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环境。
(一)免审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质量承诺书,承诺其上传至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的施工图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二)介绍质保体系要求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免审项目的日常检查力度,发现施工图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责令整改,依法给予处罚,并根据《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设计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信用记录,同时应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