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快讯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闽武设计院 * 发表时间 : 2011-09-19 * 浏览 : 706

闽建设〔2011〕2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闽建设[2008]21号),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

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考核期

参评对象为在本省工商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含专项资质企业)。考核期为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参评单位认真填写《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送所在地设

区市勘察设计协会,未设立设计协会的由所在地建设局设计科(处)受理。

2、设区市勘察设计协会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组织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并将初

评结果(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汇总表)和企业报送评定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

3、省勘察设计协会于12月1日前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省厅,由省厅公布评审结果。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留存设区市勘察设计协会,一份报省勘察设计协会。参评单位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

的,应随带原件,并由设区市勘察设计协会核对后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

2、参评企业应认真、准确、真实地填写评定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参评企业应向在考核期内承接项目的业主和施工企业发出《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意见表》,业主

或施工企业评价意见少于5家的按5分计。

4、具体工作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廷敏

电话:0591-87616844     传真:0591-87672851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08号203室

附件:1.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表

2.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意见表

3.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汇总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