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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2012-7-11 11:57:52 * 发表时间 : 2012-07-11 * 浏览 : 563

闽建设函〔2012〕58号

设区市建设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意见》(闽建设[2012]10号)精神,加快行业领军人物培养,根据《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闽建设〔2010〕10号),经研究开展第二届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届评选范围为勘察、建筑行业建筑和结构专业、市政及公路行业桥梁和道(公)路专业。

二、申报条件

1、凡在我省工商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可申报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

2、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以201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第六条第(五)点第(3)款中规定发表的论文应为独撰;主要起草人应为前三名。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申报表上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

(二)附件材料(一式二套)

1、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正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2、已实施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应提供注册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附相应项目主要设计文件图签复印件;

4、主持过重大项目的主要设计文件、图签复印件;

5、著作、论文的面页、内页及目录复印件;

6、标准、规范、规程的面页、内页及目录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编排,用A4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经设区市建设局(委)或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2年8月20日前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地点:北大路208号,联系电话0591-87816874)。

附件:《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