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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雨水利用设施设计安装情况的通知

关于报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雨水利用设施设计安装情况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9-01-02 * 浏览 : 16

关于报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雨水利用设施设计安装情况的通知

闽建办科函〔2018〕105号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0:32 浏览量:296      字体: 大   中   小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5〕26号)要求,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雨水利用设施。根据《福建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雨水年径流总量、降雨量等)相继制定了相关项目设计施工指导意见。为落实好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安装雨水利用设施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跟踪和指导,督促建设各方主体认真做好大型公共建筑雨水利用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建立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安装雨水利用设施情况台帐,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汇总项目实施情况并按季度报送省厅科技设计处,邮箱1790696158@qq.com。

  附件: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安装雨水利用设施情况汇总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新建大型 公共建筑设计安装雨水利用设施情况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