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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方案的通知

关于征集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方案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省住建厅 * 发表时间 : 2011-11-09 * 浏览 : 535

闽建设函[2011]104号

各有关建筑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征集以及评选和汇编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方案,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水平,推动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在有限的面积标准内实现基本居住功能并创造较高的舒适度,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
  二、主要技术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
  1、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方案,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力求合理布局,功能、配套齐全紧凑,科学利用空间,重视自然采光和通风,有效满足各项基本居住功能。
  2、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考虑到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的多样性,可以有多种户型组合设计,对于成套建设的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按不大于60㎡、高层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66㎡控制;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30㎡,高层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33㎡。
  3、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方案,要体现室内空间布局情况(如床铺、衣柜、吊柜、洗衣等生活必备位置);其余有关要求详见《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闽建住【2011】2号,可登录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www.fjjs.gov.cn查阅)。
  三、方案报送要求
  1、保障性住房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筑设计技术骨干设计公共租赁住房方案。各建筑甲级设计单位至少推荐报送一个方案,骨干建筑设计单位力求多推荐报送各具特色和亮点的方案。报送的方案可包括对已完成设计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完善的设计方案。
  2、方案设计应附有简短的创意说明(约300字),以及有关建筑体系、建造体系和集成技术等的说明等。
  3、总平面与各套型平面(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型建筑面积)、住宅标准层平面(总使用面积、总套型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系数)、立面图和剖面图。
  4、群体建筑的组合体空间环境示意图和单体住宅建筑效果图,以及相关的设计详图、图片、图表等,数量不限。
  5、设计图纸一律采用计算机绘图,以A3文本尺寸装订成册。图面表达形式不限(包括彩色透视图),以充分体现作者的创作意图为宜。
  6、报送图纸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光盘1份(内容包括设计方案图纸及相关资料、推荐报送单位、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等)。
  四、其他
  1、省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并对优秀方案予以表彰。
  2、获选方案将由省厅汇编《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方案》,供有关单位参考、选用。
  3、设计方案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报送地点:福州市北大路208号203室,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
  4、联系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郑忠双,电话:0591-8761199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方健民,电话:0591-87609235;
  省勘察设计协会:杨廷敏,电话:0591-87616844;
              传真:0591-8767285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