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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闽武设计院 * 发表时间 : 2014-03-07 * 浏览 : 65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各审图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和秩序,根据省住建厅《福建省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设〔2013〕27号)精神及目标,我委将于2014年起,开展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市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检查范围
2013年7月1日起提交审图机构审查的我市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
三、检查方式
工程勘察检查采用勘察文件室内检查、土工试验室现场检查和野外勘察现场不定时随机检查的方式相结合。
工程设计检查以设计文件质量检查为主,现场检查为辅。
四、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二)勘察设计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审查机构技术力量及内部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五、检查材料
(一)勘察单位提供:
(1)勘察合同、勘察纲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报告;
(3)工程勘察报告(原件);
(4)测量放样、原位测试等原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试桩或验槽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工程勘察分级为大型及以上工程的需提供各工作环节质量控制记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设计单位提供:
(1)受检项目资料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
(4)各专业计算书和电算资料,包含补充修改计算书;
(5)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
(6)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全套审查合格的设计及修改图纸、通知单等。
六、检查结果处理
每一季度检查后将形成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在市建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市建委根据检查情况对勘察设计单位实施差异化管理,对自身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的单位加大检查次数;依法查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设计人员、项目责任人及法定代表人责任。同时,将把检查情况与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记录及市场准入挂钩。
七、检查要求
1.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检查材料整理、报送工作,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
2.开展抽检工作的日期、被检查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