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快讯
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闽武设计院 * 发表时间 : 2014-03-02 * 浏览 : 61

闽建设函[2013]8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

  为规范全省新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保证玻璃幕墙设计质量,从源头上消除玻璃幕墙安全隐患,省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通知》印发你们,请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3年11月28日前反馈省厅勘察设计处。

  联系人:韩小刚; 电子邮箱:272352439@qq.com

  电 话:0591-87527867 传 真:0591-87546724

  附件: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1日

                                             附件

  关于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玻璃幕墙广泛用于高层建筑外围护结构,丰富了城市建筑立面设计,成为建筑装饰行业的一大亮点,但也存在着由于幕墙选用不合理、材料固有因素等原因造成光污染、不符合节能要求以及玻璃自爆脱落伤人等问题。为规范全省新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保证玻璃幕墙设计质量,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建筑玻璃幕墙设计管理。建筑玻璃幕墙是指由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者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建筑玻璃幕墙设计质量,事关建筑功能发挥和正常使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规划设计管理,保证设计质量。

  二、要严格控制建筑玻璃幕墙的设计。

  (一)以下建筑和部位,不得选用玻璃幕墙:

  (1)T形路口房屋建筑的正对直线路段处;

  (2)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选用玻璃幕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在二层以上选用玻璃幕墙的,应当采取防坠落措施:

  (1)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房屋建筑;

  (2)临街建筑;

  (3)因幕墙玻璃坠落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其他情形。

  (三)要合理选用玻璃幕墙型式,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采用明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的,其外片玻璃应采用安全夹层玻璃,外开启扇应有防玻璃脱落的构造措施,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应急击碎玻璃。

  三、要严格规划审批管理。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核时,要综合考虑城市景观、环境、光污染防治、建筑节能、安全管理以及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等内容,严格控制玻璃幕墙选用,合理控制玻璃幕墙的面积和比例。要加强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审核,严格控制选用玻璃幕墙的建筑类型,对存在本规定禁止使用范围情形的,或者选用玻璃幕墙与周边环境、建筑风格不协调的,不得通过设计方案审核。

  四、要提高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建设单位应听取设计单位幕墙选用建议,合理选定幕墙形式,不得强行要求设计单位选用玻璃幕墙。要坚决杜绝建设单位滥用、乱用或强行采用建筑玻璃幕墙的现象发生。

  五、要切实保证设计质量。承担玻璃幕墙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要认真执行玻璃幕墙设计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标准,合理设置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以及挑檐、顶棚等防护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编制建筑玻璃幕墙设计专篇,详细注明玻璃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设计使用年限等内容。在交付设计成果文件时,应同时出具《玻璃幕墙设计告知书》,告知书应载明建筑玻璃幕墙设计的依据、主要性能参数、使用年限、使用维护注意事项等内容。

  六、要严格施工图审查把关。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建筑玻璃幕墙的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包含建筑玻璃幕墙设计专篇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玻璃幕墙的结构安全性,如幕墙构成材料(型材、玻璃、建筑密封材料等)、结构设计、节点构造,以及抗风压、平面位移、抗震、保温(热工性能)、防火、防雷等性能。

  七、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玻璃幕墙工程,不得进行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要严格控制玻璃幕墙设计变更管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建筑玻璃幕墙设计监管。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主体立即整改到位,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