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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闽武建筑设计院 * 发表时间: 2014-09-28 14:16:08 * 浏览: 130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

  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的《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18-2014,自2014年10月30日起执行。原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10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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