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快讯
新闻快讯
  •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2026-05-19 ]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闽建办科风貌函〔2026〕3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5-18 17:02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名城委、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推广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经验,我厅总结各地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形成《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借鉴,共同提升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水平。

      附件: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 关于发布《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工程运行标准》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设计图集的通知 [ 2026-05-14 ]
    关于发布《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工程运行标准》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设计图集的通知
    闽建科〔2026〕6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4-27 12:47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由同济大学等单位编制的《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工程运行标准》等1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地方标准设计图集,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上述标准及设计图集由省住建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发布目录(15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4日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2026-04-23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闽建科函〔2026〕13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4-22 10:01   
    全真版
    文字版
    文件下载
    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应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26〕4号),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5月6日18:00前通过福建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l.kjt.fujian.gov.cn)完成项目网络材料提交。省住建厅将组织审查、择优提名。被提名项目所在单位应于5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住建厅。

      联系电话:0591-87520820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26〕4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0日
  •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6-04-08 ]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建科〔2026〕4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4-08 08:55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好房子” 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省住建厅制定了《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详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市政工程土工试验按照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要求管理,不再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

      二、省住建厅拟对《福建省标准工程勘察招标文件(2018年版)》等标准招标文件进行修订。自2026年4月15日起至修订文件正式印发前,暂停执行招标文件中土工试验相应条款(详附件2)。

      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主体按照本通知,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共同维护勘察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1.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

         2.暂停执行的招标文件中土工试验相应条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3日

  • 关于印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的通知 [ 2026-03-23 ]
    关于印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的通知
    闽建建安〔2026〕1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3-20 15:46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结合近年来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情况,省住建厅组织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2020年3月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现予以印发。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自2026年9月1日实施,《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2020年3月版)》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8日

  •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2026-03-19 ]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6-03-10 15:55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政策咨询、评优评审、检查调查等工作,经研究,拟对福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进行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我市且持有现行有效勘察设计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自愿原则,推荐本单位在职或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专业

      1.岩土工程勘察;2.岩土工程设计;3.室内试验;4.建筑;5.结构;6.给排水;7.暖通;8.电气;9.道路;10.桥梁;11.城市隧道。

      三、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累计具有1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不少于10项,业绩包含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或专业审查人参与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室内试验等工作;参与起草或审查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熟悉有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具备丰富的勘察设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室内试验、桥梁、城市隧道专业人员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专业人员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电脑,胜任政策咨询、评优评审、检查调查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行业内资深专家可放宽)。

      (五)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四、主要职责

      (一)参加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

      (二)参加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领域的政策研究。

      (三)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表》(附件1)报推荐单位审核筛选,各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不占名额)。

      (二)推荐单位将《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表》、《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汇总表》和相关书面材料(职称证书、身份证、注册证书、业绩证明)于2026年4月1日前送至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初审,同步将电子版(推荐表、职称证书、身份证、注册证书、业绩证明PDF扫描版,汇总表Word版)发邮箱。(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加洋路23号407,电话:0591-87382986,邮箱:1229973599@qq.com)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初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审核筛选,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正式入选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

      六、其他事项

      (一)《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名单的通知》(榕建科〔2023〕97号)中公布的专家,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筛选推荐。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个人状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改变,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告知我局。

      (三)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专家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专家职责;

      2.隐瞒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专此


      附件:1.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表

      2.福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推荐汇总表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