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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总平面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合并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8-07-16 9:28:45 * 浏览: 82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总平面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合并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规划局]                字体显示:
发布时间:2018-07-12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6月4日局业务会研究决定,我局拟对目前总平面规划的审批事项、流程职责分工做出如下调整:

  一、调整事项

  “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事项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事项由局规划处牵头,与局建筑处共同做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联审工作。今后建设单位按照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图进行实地放样,我局不再出具建设方案红线图。

  二、审批流程、收件材料

  合并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事项的具体审批流程,如附件一所示。

  三、职责分工

  在合并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阶段,规划处负责对项目总平方案进行规划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项目总平面布局及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处负责对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建筑景观及单体设计方案审查

  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审批事项从2018年7月16日开始正式实施。

附 件:
· 附件二.doc
· 附件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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