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有关要求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闽武设计院 * 发表时间: 2012-09-27 15:54:36 * 浏览: 591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以下简称新版《规范》)将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以下简称旧版《规范》)同时废止。为做好新版《规范》和旧版《规范》实施的衔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在新版《规范》实施日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应按新版《规范》执行。
二. 在新版《规范》实施日之前,已经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项目,可按旧版《规范》执行,鼓励执行新版《规范》。
三. 各地应按上述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新版《规范》的实施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这里已调用系统的信息评论模块,无需修改!
这里已调用系统的评论列表模块,无需修改!
上一条: 《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颁布施行
下一条: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