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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闽南地区骑楼建筑保护修缮技术标准》的通知 [ 2024-09-19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闽南地区骑楼建筑保护修缮技术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24〕42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4-09-18 10:36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由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中心、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南地区骑楼建筑保护修缮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57-2024,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住建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30日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技术标准》的通知 [ 2024-09-19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技术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24〕41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4-09-18 20:29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由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58-2024,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住建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9日

  • 关于公布住建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 2024-09-19 ]
    关于公布住建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闽建人〔2024〕29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4-09-18 17:12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7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22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住建领域专业技术特点和行业发展需求,省住建厅编制了住建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各施训机构需根据指南做好培训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住建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目标

      通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促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主要内容的知识更新,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地为人才强省战略服务。

      三、学习内容

      围绕2024-2026年住建领域培训工作重点,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专业划分设定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为专业基础必修30学时,专业岗位(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管理)中选修30学时,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基础类:政策法规、建设安全(突出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技术革新(突出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海绵城市、信息模型BIM应用等)、节能环保(突出“双碳”、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历史建筑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工匠精神等;

      (二)勘察设计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设计 、建筑电气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暖通空调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城市燃气设计、城市环境卫生设计等;

      (三)工程施工类:岩土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暖通与空调安装、城市燃气施工、风景园林施工、建筑智能化施工等;

      (四)工程管理类: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房地产管理、给排水系统工程管理等。

      四、学时要求

      住建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0学时(其中基础必修30学时,其他选修30学时),当年继续教育需在次年2月底前完成。学时计算及登记按闽人社办〔2023〕70号、闽人社办〔2023〕74号文要求执行,原则上线上培训每天不超过12学时,线下培训每天不超过8学时。

      五、学习形式及要求

      各地各用人单位或个人可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形式,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选择从事住建领域教育培训的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专业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各继续教育基地应做好课件审核工作,上线前应组织专家评审,把好文字关、政策关、意识形态关,确保课件质量;开展线上培训的,应采取相应防多视频同时播放、防拖曳进度等措施,并加入考试环节(不少于10道题),确保培训效果;不得开展直播等无过程性记录的线上培训。其中面向全省培训的机构应提交《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接入申请表》(详见闽人社办〔2023〕222号文附件)。

      各地各用人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咨询省住建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591-87859089,0591-8752890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1日

  •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实施手册》的通知 [ 2024-09-18 ]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实施手册》的通知
    闽建科〔2024〕43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4-09-15 17:53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科〔2024〕33号),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实施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5日

  • 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批施工图审查机构新增审查人员名单的通知 [ 2024-09-18 ]
    关于公布2024年第三批施工图审查机构新增审查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建科函〔2024〕82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4-09-14 10:48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省住建厅组织对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的新增审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附件)。

      请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审查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审查标准,提升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

      附件:2024年第三批施工图审查机构新增审查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1日

  •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4-09-13 ]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建消〔2024〕5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4-09-12 12:27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执法应急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