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 2024-07-24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下载图片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闽建管〔2024〕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7月17日
-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电动车充电场所消防设施高质量建设的通知
[ 2024-07-23 ]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电动车充电场所消防设施高质量建设的通知时间:2024-07-22 15:17 浏览量:3 文号:榕建规〔2024〕9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榕政办规〔2023〕21号)等要求,高质量建设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现就加强我市新建项目充电场所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建项目中配建的机动车位应按规划及有关文件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且应合理优化管线和桥架布局,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和效果,以降低火灾风险,确保充电的安全。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区域(场所),均应按《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等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防火单元分隔和消防设施建设,配建的充电设施应满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二、新建项目中配建的非机动车位,均应按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要求建设,分组设置耐火隔墙、建设消防设施,合理配置充电插座数量,同步配置定时充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满足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要求。对于新建项目中配建的室外公共非机动车位,如仅供临时停放,可无需设置充电设施。三、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充电场所消防设施的建设需求;设计单位应按照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相关规范标准和我市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审核充电场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施工。配套供电设施、防火单元分隔、消防设施等建设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不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项目,参建各方不得出具工程竣工报告。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自实施之日起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项目,均需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建设充电场所消防设施。鼓励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参照本通知要求,同步配套建设充电场所消防设施。专此通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7月15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
[ 2024-07-17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选择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4-07-11 16:02:24 分享:现批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登。住房城乡建设部2024年6月19日
-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2024-07-11 ]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建科〔2024〕29号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提高房屋抗震防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7月5日
-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 2024-07-11 ]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2024〕13号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财政金融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制定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 2024-07-05 ]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时间:2024-05-24 09:55 浏览量:288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为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及改革创新为背景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高质量推动城市发展转型、拓展城市功能、改善民生需求、提升居住品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