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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暂停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6-06-09 ]
    关于暂停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综〔2026〕4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6-08 16:35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暂停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6月9日起,暂停开展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直至相关信用评价新政策出台后再行恢复,“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系统”同步暂停使用。

      二、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采集”的原则,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继续做好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等4类注册人员行政许可,以及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并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主体按照本通知,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共同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8日

  •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2026-05-19 ]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闽建办科风貌函〔2026〕3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5-18 17:02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名城委、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推广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经验,我厅总结各地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形成《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借鉴,共同提升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水平。

      附件: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 关于发布《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工程运行标准》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设计图集的通知 [ 2026-05-14 ]
    关于发布《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工程运行标准》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设计图集的通知
    闽建科〔2026〕6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4-27 12:47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由同济大学等单位编制的《城市人工湖生态调蓄工程运行标准》等1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地方标准设计图集,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上述标准及设计图集由省住建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发布目录(15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4日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2026-04-23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闽建科函〔2026〕13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4-2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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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应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26〕4号),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6年5月6日18:00前通过福建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l.kjt.fujian.gov.cn)完成项目网络材料提交。省住建厅将组织审查、择优提名。被提名项目所在单位应于5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住建厅。

      联系电话:0591-87520820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26〕4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0日
  •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6-04-08 ]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建科〔2026〕4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4-08 08:55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好房子” 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省住建厅制定了《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详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市政工程土工试验按照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要求管理,不再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

      二、省住建厅拟对《福建省标准工程勘察招标文件(2018年版)》等标准招标文件进行修订。自2026年4月15日起至修订文件正式印发前,暂停执行招标文件中土工试验相应条款(详附件2)。

      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主体按照本通知,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共同维护勘察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1.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精准化防控实施方案

         2.暂停执行的招标文件中土工试验相应条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3日

  • 关于印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的通知 [ 2026-03-23 ]
    关于印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的通知
    闽建建安〔2026〕1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6-03-20 15:46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结合近年来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情况,省住建厅组织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2020年3月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现予以印发。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自2026年9月1日实施,《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2020年3月版)》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