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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的通知
[ 2023-04-14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3〕70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的通知》(闽建科函〔2023〕19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建设科技专家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我省工程建设科技发展,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专家申报工作,并请于5月5日前将《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申请表 》《推荐专家汇总表》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建设局科技处,电子版文件同步发送至邮箱:tech11@126.com。
专此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的通知》(闽建科函〔2023〕19号)
2.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申请表
3.推荐专家汇总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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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导则(试行)》的通知
[ 2023-04-12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3〕69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完善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1+1+N”政策体系,指导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编制了《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导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持续做好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导则(试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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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 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 2023-03-2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
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选择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3-03-28 08:47:49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 2023-03-20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3〕53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各县(市)区建设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现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安排,拟开展2023年一季度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
二、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来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四城区在建项目和现场勘察项目。重点抽查居住建筑、工业厂房、学校、医院、商场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建项目。检查涉及建筑、结构、水、电、暖、勘察专业。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单位
1、勘察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勘察进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3、勘察现场作业;
4、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
5、勘察成果文件。
(二)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
3、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源设计情况;
4、设计单位是否为违法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持。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
1、审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质量。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专家复审查阅方式,结合工程现场核查(勘察现场、土工试验)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人员从市建设局科技处、抗震办专业人员抽取产生,检查专家从福州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
六、其他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含免审项目),结合当地“双随机”检查计划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
专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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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榕建规〔2022〕5号文件有关规定的通知
[ 2023-03-16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榕建规〔2022〕5号文件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筑〔2023〕30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各县(市)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决定对《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榕建规〔2022〕5号)文件部分规定修改如下:
一、第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在施工招标项目中试行“评定分离”制度,对招标控制价<0.3亿元且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的施工项目,鼓励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组织招标,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企业资信状况、拟派管理团队、技术方案、履行管理等方面制定定标方案,自主择优选取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组织招标的,在开评标环节中,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选取前10名(若任一名次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及标准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3-6名不计排名的定标候选人;在定标环节中,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案从定标候选人中择优选取中标人。
二、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A类办法的,采取有限数量入围评审制。
一是投标人数量≤50家时,全部入围。
二是投标人数量>50家时,应当采用以下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
0.3亿元≤招标控制价<1亿元,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50家(第50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5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5家入围;招标控制价≥1亿元,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50家(第50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0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
三、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A类评标的,当招标控制价≥0.3亿元,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选取前10名(若任一名次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若有效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则按名次每次递补3名进行评审,直至经评审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
四、删除第三条。
此外,对文中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本通知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3月15日(含)之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按本通知执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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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实施网上交易的通知
[ 2023-02-28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实施网上交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3〕34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各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根据省工改办《关于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实施网上交易的通知》(闽建审改函[2022]10号),我局现组织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全面入驻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图审查服务事项,原则上应当进行入省工程中介网上超市,进行交易。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附件。
非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图审查服务事项可参照执行。
专此
附件:《关于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实施网上交易的通知》(闽建审改函[2022]10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