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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发布 [ 2023-02-02 ]

    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发布

    3月1日起施行

    选择字体:[--]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23-02-01 14:01:58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8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同时废止。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01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 [ 2022-10-27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6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2〕193号 字体显示:     默认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2〕18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16:03|||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84-2022,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 13-84-2006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 [ 2022-10-11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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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84-2022,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J 13-84-2006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J/T 13-84-202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6日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轻集料混凝土多孔砖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 [ 2022-09-27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轻集料混凝土多孔砖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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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轻集料混凝土多孔砖应用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T 13-168-2022,自 2023 年1月1日起实施,原《轻集料混凝土多孔砖应用技术规程》DBJ/T13-168-2013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轻集料混凝土多孔砖应用技术标准DBJ/T 13-168-202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13日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的通知 [ 2022-09-21 ]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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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清华海峡研究院智慧营造中心共同编制的《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T 13-407-2022,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 DBJ/T 13-407-202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31日

  • 关于重新确认和增补推荐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 2022-09-08 ]

    关于重新确认和增补推荐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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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技术发展,经研究,拟对我省原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人员信息进行重新确认,并择优增补适量专家,进一步充实专家委员会,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有专家信息确认

      对于2018年公布的“福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名单,请有关专家补充确认相关信息,填写《福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信息确认表》(详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于2022年9月10日前报送省厅。今后专家个人状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发生改变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省厅。

      二、增补推荐抗震设防专家

      按照“自愿、开放、流动、择优”原则,面向全省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科研、高等院校等单位在职或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增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科学严谨,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15年以上从事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4.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不少于5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或者作为结构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5项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或者主编(排名前2名)过不少于1项国家工程抗震标准或2项省级工程抗震地方标准;或者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建筑工程抗震相关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或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独立工作能力。

      (二)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福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确认后,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退休人员可直接向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专家推荐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人道德品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严格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核实相关材料,择优筛选推荐,填写《福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盖章确认后,连同专家个人申报表、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于 2022年9月20 日前报送省厅。原则上福州市、厦门市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其余设区市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4.省厅根据推荐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审核筛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人员。

      三、专家职责

      专家的主要职责是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审查、咨询论证、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培训指导和应急处置等。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增补专家工作,本着德才兼备、优中选优的原则,发动本地区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充实我省抗震设防专家技术团队。

      (二)本次增补专家将纳入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已入选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委员会和抗震设防专业委员会的专家无须重复报送。入库专家按照省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省厅联系电话:0591-87548436,传真:87546724

      邮箱:1790696158@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附件:1.福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信息确认表

         2.福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申报表

         3.福建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