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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 2023-04-25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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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的通知
[ 2023-04-14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3〕70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的通知》(闽建科函〔2023〕19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建设科技专家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我省工程建设科技发展,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专家申报工作,并请于5月5日前将《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申请表 》《推荐专家汇总表》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建设局科技处,电子版文件同步发送至邮箱:tech11@126.com。
专此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的通知》(闽建科函〔2023〕19号)
2.福建省工程建设科技专家申请表
3.推荐专家汇总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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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导则(试行)》的通知
[ 2023-04-12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3〕69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完善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1+1+N”政策体系,指导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编制了《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导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持续做好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导则(试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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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 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 2023-03-2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
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选择字体:[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3-03-28 08:47:49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福州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 2023-03-20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福州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3〕51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计划安排,2022年福州市建设局组织开展了2次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年度检查共抽检了41个项目,包含:2个项目勘察现场检查及39个项目的勘察成果与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19家勘察单位、18家设计单位、7家审查机构。检查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一)勘察专业 。勘察单位提供的抗浮水位依据不足,不符合抗浮设计规范要求;未评价基坑施工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部分项目地层描述错误;部分项目勘察报告深度不足,如未描述岩土的年代、成因,钻孔柱状图内容不全等;部分项目未采用最新的规范标准,报告中引用的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图0123-1999)等规范已作废。
(二)建筑专业 。消防总平面未与绿化、景观等专业配合,平面布置互相影响;部分项目楼梯间、电梯机房“不上人屋面”采用“无保温”的构造,未进行节能设计;部分项目防火设计专篇表述错误或者混乱;部分项目卫生间未设防潮层。
(三)结构专业。部分项目未进行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或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出现影响结构安全问题,如叠合板设置不合理,计算书板厚与施工图不符;个别项目设计未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部分项目抗浮设计不满足要求。
(四)给排水专业。屋面溢流口作法与结构荷载取值不符;车道或者泵房集水坑排水泵未注明设有不间断电源;部分项目消防取水口未设置放坠落网;部分项目消火栓管道和喷淋管道的管材选择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项目室外消防环状布置不合理。
(五)电气专业。存在非消防总配电箱总开关未采用防火漏电断路器;人防设计存在较多问题;线缆选择未明确燃烧性能等级;部分项目一层楼梯间内通往地下室的疏散门上未设置警示标志灯;部分项目消防泵房内控制室未设疏散照明;部分项目消防疏散照明最低照度要求不明确,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照度设计值不明确。
(六)暖通专业。厨房排油烟电子净化器等要设防静电接地措施;部分项目排烟管道穿越配电间;部分项目公共卫生间、住宅卫生间如何通风排气不详;部分项目垃圾间未设防爆和防静电接地措施。
(七)绿色建筑。图纸设计深度不足,建筑设计说明中未提出门窗标识关键参数指标设计要求;建筑构件隔声性能报告书未体现临街外窗的隔声量。设计资料不完整,无土壤氡检测报告;无景观绿化种植图;无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计算书;无水资源利用分析报告。
(八)无障碍设施。个别项目设计不够完善,如幼儿园主要出入口未设计为无障碍出入口,未选用专用卫生器具。部分医院项目无障碍停车位尺寸不标准,未明显划线等。
二、处理意见
(一)夯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内控机制,落实岗位质量责任,严格签章管理,加强各专业协同合作,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和编制深度符合要求。
(二)规范施工图审查管理。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提升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审查责任,强化底线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项目各项关键指标审查把关,认真做好项目复审工作,提高审查效率效能,如实记录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强制性条文问题。
三、其他
对积极配合本次检查的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福建省东辰综合勘察院有限公司、福州建功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市勘测院、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福建众合开发建筑设计院、福州市中达施工图审查事务所、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星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予以通报表扬。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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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 2023-03-20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3〕53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各县(市)区建设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现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安排,拟开展2023年一季度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
二、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来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四城区在建项目和现场勘察项目。重点抽查居住建筑、工业厂房、学校、医院、商场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建项目。检查涉及建筑、结构、水、电、暖、勘察专业。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单位
1、勘察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勘察进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3、勘察现场作业;
4、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
5、勘察成果文件。
(二)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
3、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源设计情况;
4、设计单位是否为违法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持。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
1、审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质量。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专家复审查阅方式,结合工程现场核查(勘察现场、土工试验)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人员从市建设局科技处、抗震办专业人员抽取产生,检查专家从福州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
六、其他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含免审项目),结合当地“双随机”检查计划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
专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