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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 成果认定结果的通知 [ 2021-08-12 ]

    关于公布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

    成果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认定办法》,经专家评审,认定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2标段工程勘察343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现将认定项目、项目单位和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希望各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再接再厉,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勘察设计项目,为建设“美丽福建”做出更大贡献。                            

    附表: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认定项目名单下载链接:
     点击浏览该文件

                                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8月6


  • 关于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9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 2021-08-12 ]

    关于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9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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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省厅下达,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等有关单位主编的《城市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4项省标(详附件1),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以发布。

      根据省厅闽建科〔2020〕13号文件要求,由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等单位主编的《大树移植技术标准》等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详附件2),经省土木建筑学会组织主编单位和行业专家进行复审修编审查,现予以重新发布。

      上述省标由省厅负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项目(新编4项)

         2.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项目(修编5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日

  • 福州市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农村在建房屋质量安全举报热线电话的通知 [ 2021-08-02 ]

    福州市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农村在建房屋质量安全举报热线电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0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显示:     默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设举报热线电话,举报内容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奖励500元(同一房屋给予首报人奖励)。现将举报热线予以公布,欢迎群众提供相关线索。 

      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0591-83354289 

      举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举报受理范围: 

      1.未经用地、规划审批,或超批准范围建设的; 

      2.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3.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经用地、规划审批的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工匠带头人不具备农房建设基本技能的;施工现场未张贴并落实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的; 

      4.房屋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经用地、规划审批的三层以上村民自建住宅,或经用地、规划审批的校舍、市场、老人会等公共建筑物,存在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未经有资质施工单位施工以及转包、挂靠等问题的;存在其他较大安全隐患的。 

        

                         福州市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 

  • 关于发布《福建省福道规划建设标准》等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 2021-07-30 ]

    关于发布《福建省福道规划建设标准》等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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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省厅下达的《福建省福道规划建设标准》等4项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具体详见附件),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上述省标及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由省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项目(4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4日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数据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 2021-07-29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数据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显示:     默认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数据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21〕4号)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注册地在福州市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调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

    、抽查对象

    我局按照闽建办科函〔2021〕4号文件要求,从全国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地在福州市的692家企业随机抽取5%进行检查,共计抽取35家企业。

    、抽查核查内容

    核查人员使用平台账号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填报数据与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比对,重点核查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数、注册执业人次、科技活动费用支出、营业收入(工程勘察收入、工程设计收入)、所得税费用、增值税等指标数据。

    抽检结果处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统计工作有关要求,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统计数据作假、拒报漏报、阻碍统计检查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将有关线索移交当地统计部门依法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收件资料

    被抽查勘察设计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及相应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电子版材料与扫描件同步发送tech11@126.com。

    1、企业主行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2020年12月企业从业人员社保缴费凭证;

    3、企业注册人员清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专业、注册号等内容)加盖企业公章;

    4、2020年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清单及对应票据证明;

    5、企业2020年全年开具的勘察、设计业务清单及对应发票;

    6、企业2020年缴纳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完税证明。

    (二)检查时段

    序号1-10: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

    序号11-20:2021年7月26日下午3:00

    序号21-30:2021年7月27日上午9:00

    序号30-35:2021年7月27日下午3:00

    35家被抽查勘察设计企业派专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1112室配合核查。被抽查企业对核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应立即抓紧整改,务必于7月29日前重新上传“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住建部明确将于7月30日关闭该系统)。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8

     

    联系人:林玲联系电话:83317412/83314600

  • 关于我省专家进入中设协专家库进行详细材料填报的通知(补充) [ 2021-07-27 ]
    关于我省专家进入中设协专家库进行详细材料填报的通知(补充)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95    更新时间:2021-7-26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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