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快讯
新闻快讯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的公告 [ 2022-08-2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的公告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08-25 14:36:16 

      现批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1-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4.3.1、6.7.4、6.8.6、6.8.9条。

      二、《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第3.1.7、4.2.8条。

      三、《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64-2017第3.0.2、4.3.3条。

      四、《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15第8.2.2、9.1.2条。

      五、《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第3.1.4、3.1.5、3.6.2、4.4.4、5.1.6、5.5.1、5.6.2、6.2.1、6.3.1、7.1.6、7.3.1、7.4.1、8.1.2、8.1.3、9.1.4、10.7.4条。

      六、《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336-2016第5.5.1条。

      七、《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第3.1.2、4.12.1、4.12.2、4.12.4条。

      八、《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2008第3.1.2、6.2.8、6.2.19、6.2.23、7.1.2条。

      九、《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JGJ 345-2014第4.1.7、4.1.8条。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15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公告 [ 2022-08-2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公告

    选择字体:[--] 发布时间:2022-08-25 14:36:07 

      现批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6-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国家标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1987、《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199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1993转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分别为:GB/T 50110-1987、GB/T 50163-1992、GB/T 50193-1993。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5.0.1、5.0.2、5.0.4、5.0.5、5.0.6、5.0.8、5.0.15(1、2、4)、6.5.1、10.3.3、12.0.1、12.0.2、12.0.3条(款)。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

      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4.1.3、4.2.1、4.2.2、4.2.3、4.2.4、4.2.5、5.1.1、5.1.5、5.2.1、5.2.2、6.1.1、6.2.1、6.2.2、7.1.2、7.1.3条。

      四、《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0151-2021第3.2.2(2)、3.2.3、3.2.6、3.3.2(1、2、4、5)、3.7.6、4.1.2(2、3、4、5)、4.1.3、4.1.11、4.2.6(1、2)、5.1.2(1、2、3)、5.2.2(1、2、3)、7.1.3(1、2)、7.1.7、8.1.1、9.2.4、9.3.19(7)、11.0.4条(款)。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19第5.0.6条。

      六、《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第3.1.2、3.1.3、3.2.3、4.0.2(1)、8.4.11、9.0.1条(款)。

      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第3.2.7、5.2.1、5.2.2、5.2.3、6.1.1、8.0.1条。

      八、《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第3.0.8(3)、4.2.1、4.2.4、4.3.2、5.2.2、5.2.7、5.4.6、5.5.4、6.1.5、7.1.2、8.0.3条(款)。

      九、《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第3.0.1、4.1.6、4.2.1、4.2.2、4.2.4、4.2.5、4.3.1(1、2、4)、4.3.3、4.3.4、4.3.6、4.4.1(1、2、4)、4.4.3、4.4.4(1、2、3)、4.4.6、4.5.1、4.5.4、5.1.1、5.1.3、5.3.1、5.4.1、5.4.4、5.6.1、5.6.2、5.7.1、5.7.3、6.1.4、6.2.4条(款)。

      十、《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第1.0.5、3.1.2(1)、3.1.3、3.1.4、3.2.3、3.3.2、3.4.3、5.1.1(1)、5.2.6、5.3.1(7)、7.0.2、7.0.3、7.0.7条(款)。

      十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第3.1.4、3.1.5、3.1.15、3.1.16、3.2.7、3.2.9、3.3.1、3.3.7、3.3.16、3.4.1、3.4.3、3.5.1、3.5.5、4.1.3、4.1.4、4.1.8、4.1.10、5.0.2、5.0.4、5.0.8、6.0.1、6.0.3、6.0.4、6.0.6、6.0.7、6.0.8、6.0.10条。

      十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 50440-2007第7.1.1条。

      十三、《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第2.2.1、3.1.3、3.1.5、3.2.2、4.1.1、4.2.1、4.2.2、4.2.3、4.2.4、5.3.2、5.4.1、5.4.2、5.4.3、5.4.4条。

      十四、《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498-2009第3.2.4、3.3.1、3.3.3、3.4.2、4.3.4、4.6.1(3)、4.6.2(2)、5.2.1、6.1.1、7.2.8、8.1.3、8.2.4条(款)。

      十五、《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第3.3.10、3.3.13、3.4.9(1、2、3)、3.5.1、3.5.10条(款)。

      十六、《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4.1.5、4.1.6、4.3.4、4.3.8、4.3.9、4.3.11(1)、4.4.4、4.4.5、4.4.7、5.1.6(1、2、3)、5.1.8(1、2、3、4)、5.1.9(1、2、3)、5.1.12(1、2)、5.1.13(1、2、3、4)、5.2.4(1)、5.2.5、5.2.6(1、2)、5.3.2(1)、5.3.3(1)、5.4.1、5.4.2、5.5.9(1)、5.5.12、6.1.9(1)、6.2.5(1)、7.1.2、7.2.8、7.3.10、7.4.3、8.3.5、9.2.3、9.3.1、11.0.1(1)、11.0.2、11.0.5、11.0.7(1)、11.0.9、11.0.12、12.1.1、12.4.1(1)、13.2.1条(款)。

      十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第3.1.2、3.1.5(2、3)、3.2.1、3.2.2、3.2.3、3.3.1、3.3.7、3.3.11、3.4.1、4.4.1、4.4.2、4.4.7、4.4.10、4.5.1、4.5.2、4.6.1、5.1.2、5.1.3、5.2.2、8.1.1条(款)。

      十八、《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第3.2.4、3.3.1、3.3.2、4.1.4、4.5.11(6)、6.0.1、6.0.5条(款)。

      十九、《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1427-2021第4.2.2、4.2.8、4.8.1、4.8.2、4.8.3、5.3.5、5.4.1条。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15日

  • 我市改革招投标实行“评定分离 [ 2022-08-25 ]

    我市改革招投标实行“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2022-08-18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显示:     默认

      1.“评”“定”分离。招标项目将分成“评标委员会评审”和“定标委员会定标”两个独立的环节。评标委员会评标后择优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法直接票决中标候选人。2.“权”“责”统一。“定标决策权”还给招标人,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实现“业主负责制”的权责统一,有利于实现招标择优,促进合同履约,有效防治围标串标、投标挂靠等违法行为。3.“价”“质”兼顾。招标人可以从企业资信状况、拟派项目团队、技术方案、履约管理能力等方面自主择优选取中标单位。引导投标人靠过硬的实力和良好信誉在市场中竞争,从制度根源上破解围标串标“顽疾”。

    我市改革招投标实行“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2022-08-18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显示:     默认

      1.“评”“定”分离。招标项目将分成“评标委员会评审”和“定标委员会定标”两个独立的环节。评标委员会评标后择优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法直接票决中标候选人。2.“权”“责”统一。“定标决策权”还给招标人,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实现“业主负责制”的权责统一,有利于实现招标择优,促进合同履约,有效防治围标串标、投标挂靠等违法行为。3.“价”“质”兼顾。招标人可以从企业资信状况、拟派项目团队、技术方案、履约管理能力等方面自主择优选取中标单位。引导投标人靠过硬的实力和良好信誉在市场中竞争,从制度根源上破解围标串标“顽疾”。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近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收件情况的通报 [ 2022-08-10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近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收件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09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2〕147号 字体显示:     默认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统一收件执行标准,我局对近期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执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榕建科〔2021〕106号)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共抽检了85个项目,涉及7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各审查机构提供的项目资料,主要存在规划审批方案材料缺失或在工程规划许可证未颁布前颁发审查合格证的情况(具体抽查情况详附件)。

      二、整改要求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全面自查,认真组织整改,提升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请相关审查机构在2022年8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发送至邮箱fzjwkjc@126.com。

      专此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收件抽查情况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4日

    (联系人:尹工,联系电话:87110750)

     

     

    序号

    审查机构

    审查项目

    存在的问题

    1

    福州市中达施工图审查事务所

    润华山庄P-2#~P-6#楼、D-5#~D-13#楼、D-15#~D-21#楼及地下室

    缺规划批复方案平面图

    江滨大道省直机关住房项目1#、2#、A#、B#、C#、地下室

     

    缺规划批复方案平面图

    2

    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杰谷公馆建设项目

    缺规划批复方案平面图

    和寓公馆

     

    缺规划批复方案平面图

    3

    福建省星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

    桂景城1-3#、5-6#、S1-S3#及地下室

    缺规划批复方案平面图

    4

    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天琴公馆

    合格证最早批复时间早于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布时间

     

    缦云公馆

    合格证最早批复时间早于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布时间

    5

    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金鼓郡

    合格证最早批复时间早于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布时间

    建总誉璟轩

    缺规划批复方案平面图,缺工程规划许可证

  • 关于规范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良好行为申报的通知 [ 2022-08-09 ]

      (一)配合国际、全国、全省性重大活动,如世界遗产大会、省运会等,为改善提升举办城市景观环境,由活动举办地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园林绿化活动;

      (二)植树节期间,由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园林绿化活动。

      二、企业受到的通报表彰、表扬,应提交有文号的正式文件,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官网上主动公开、可查;

      (二)参加的企业须有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现场图片、影像材料、新闻媒体报道等;

      (三)申报有效期为通报表彰、表扬的文件印发之日起1年内。

      企业仅提供资金或物资赞助而没有参与实质性活动的,不能列入良好行为加分。

      三、举办园林绿化相关活动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管理的原则,活动举办前应制定活动实施规则和程序,明确企业参加条件、相关责任和要求,加强活动经费管理,不得利用活动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指导监督,确保相关活动有序开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6日

      (一)配合国际、全国、全省性重大活动,如世界遗产大会、省运会等,为改善提升举办城市景观环境,由活动举办地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园林绿化活动;

      (二)植树节期间,由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园林绿化活动。

      二、企业受到的通报表彰、表扬,应提交有文号的正式文件,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官网上主动公开、可查;

      (二)参加的企业须有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现场图片、影像材料、新闻媒体报道等;

      (三)申报有效期为通报表彰、表扬的文件印发之日起1年内。

      企业仅提供资金或物资赞助而没有参与实质性活动的,不能列入良好行为加分。

      三、举办园林绿化相关活动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管理的原则,活动举办前应制定活动实施规则和程序,明确企业参加条件、相关责任和要求,加强活动经费管理,不得利用活动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指导监督,确保相关活动有序开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6日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 2022-07-26 ]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2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文号:榕建科〔2022〕130号 字体显示:     默认

    各县(市)区建设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现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安排,拟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7月。

      二、检查范围

      2022年1月1日以来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四城区在建项目和现场勘察项目。重点抽查居住建筑、工业厂房、学校、医院、商场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建项目。检查涉及建筑、结构、水、电、暖、勘察专业。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单位 

      1、勘察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勘察进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3、勘察现场作业;

      4、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

      5、勘察成果文件;

      (二)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无障碍设计)质量;

      3、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源设计情况;

      4、设计单位是否为违法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持;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 

      1、审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质量;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专家复审查阅方式,结合工程现场核查(勘察现场、土工试验)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人员从市建设局科技处、抗震办专业人员抽取产生,检查专家从福州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

      六、其他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含免审项目),结合当地“双随机”检查计划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

      专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