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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导则(试行)的通知
[ 2025-02-08 ]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导则(试行)的通知时间:2025-02-05 10:52 浏览量:374 文号:榕建消〔2025〕8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单位: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4〕35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指导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消防设计、建设和安全管理,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编制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导则(试行)》,现予以印发。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涉及消防设计、建设部分请向市住建局消防审验中心反馈;涉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部分请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反馈(市住建局消防审验中心联系电话:0591-83533696;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电话:0591-87089797)。附件: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导则(试行)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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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四季度勘察设计和绿色建筑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 2025-02-08 ]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四季度勘察设计和绿色建筑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时间:2025-02-06 10:50 浏览量:57 文号:榕建科〔2025〕23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现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安排,拟开展2024年四季度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25年1月。二、检查范围2024年10月1日以来颁发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项目、四城区在建项目和现场勘察项目。重点抽查免审项目、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学校、医院、商场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建项目。检查涉及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配式深化设计等专业。三、检查内容(一)勘察单位1.勘察单位质量保证体系;2.勘察进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3.勘察现场作业;4.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5.勘察成果文件。(二)设计单位1.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2.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3.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源设计情况;4.设计单位是否为违法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持。(三)施工图审查机构1.审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2.审查质量。四、检查方式主要采取专家复审查阅方式,结合工程现场核查(勘察现场、土工试验)的方式进行。五、检查人员组成本次检查人员从市建设局专业人员抽取产生,检查专家从福州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六、其他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含免审项目),结合当地“双随机”检查计划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专此通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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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
[ 2025-02-08 ]
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闽建科〔2025〕5号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5-02-07 15:41全真版文字版文件下载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应急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为健全完善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5〕4号,以下简称“新评价办法”),省住建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工程勘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5年版)》《福建省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新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衔接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评价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均按新评价办法和新评价标准进行采集、认定。二、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自动对接获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省内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息。企业首次按新评价标准参评的,应当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完成确认的企业得起评分70分,未进行确认的按65分计算起评分。三、企业首次按新评价标准参评的,业务情况和经营情况的填报周期为该年度1月1日至上一季度最后一日。之后按新评价标准填报上一季度的业务情况和经营情况。四、按原评价标准(2018年版)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延续使用至2025年10月10日首次按新评价标准公布的前一日。五、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试运行时间另行通知。附件:1.福建省工程勘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5年版)2.福建省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5年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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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 2025-02-08 ]
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闽建〔2025〕4号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应急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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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2025-02-08 ]
关于做好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25〕3号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5-01-26 13:05全真版文字版文件下载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要求,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到应报尽报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详附件1)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详附件2)。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统计调查工作。二、填报两类报表本次统计调查分为年报和月报。(一)年报。各有关企业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附件3)扫描件。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还应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统计调查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二)月报。各有关企业应于每月7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上月人员就业情况表。其中2025年1月月报因春节假期顺延,从2月5日开始至2月11日(含当日)结束。三、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摸清本地区应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底数,将统计调查工作部署传达到位,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了解统计调查工作要求,按时填报统计报表,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防范和惩戒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四、加强审核把关对于企业填报的统计调查数据,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特别是数据的完整性以及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其中工程勘察设计重点核查企业从业人员数、注册执业人次、新签合同额和合同数(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科技活动费用支出、营业收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交增值税等指标数据;建设工程监理重点核查监理合同额、监理收入等指标数据质量。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建主管部门对于企业填报的年报统计调查数据需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审核。省厅实时跟踪做好统计调查数据的复核和汇总,每月统计进展情况,对填报率低、数据质量不高的地市予以督促和通报。对拒绝参加统计调查以及经催报后仍未按时填报统计调查数据的企业,列为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差异化监管对象,并按规定给予信用扣分。统计调查联系电话:(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 010-58934169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 010-58933790技术咨询 010-88018812、88018813(二)省住建厅勘察设计统计调查 0591-87546724、87548436工程监理统计调查 0591-87669827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3.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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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建筑与市政工程地基处理技术标准》等9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 2025-01-23 ]
关于发布《建筑与市政工程地基处理技术标准》等9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4〕63号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5-01-22 20:21全真版文字版文件下载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地基处理技术标准》等9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该标准由省住建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目录(9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