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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 [ 2025-10-13 ]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
    闽建〔2025〕16号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省住建厅结合新颁布法规及既有基准适用性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住房租赁条例》《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50部法律法规部分裁量权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现予以印发(可在省住建厅官网下载)。本裁量权基准有效期3年,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同步废止。

      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函告省住建厅法规处。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对照表(2025年版)(电子版)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电子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3日

  •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十必须”》《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 [ 2025-10-09 ]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十必须”》《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
    闽建建〔2025〕6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5-09-30 22:14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管理,规范监督行为,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结合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实际,省住建厅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十必须”》《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十必须”

         2.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6日

  • 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5-09-28 ]
    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综〔2025〕3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5-09-26 11:15
       

    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应急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暂停公布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9月28日起,暂停开展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并暂停公布每个季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排名。

      2025年9月28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取消相关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直至省住建厅另行修订出台新的评价标准。

      二、自2025年9月28日起,暂停开展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通常行为评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并暂停公布每日和每个季度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工程监理企业项目实施行为评价、建设单位对监理评价仍继续开展,评价结果作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的依据。

      2025年9月28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取消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直至省住建厅另行修订出台新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在取消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期间,请招标人删除《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与信用分有关的条款,综合评估法采取与简易评标法相同的规则确定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三、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主体按照本通知,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活动管理,共同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6日

  • 关于公布第五届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名单的通知 [ 2025-09-15 ]
    关于公布第五届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名单的通知
    闽建建函〔2025〕26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5-09-12 17:24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考核聘任第五届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57号)要求,经专家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和省住建厅研究审定,并经省住建厅网站公示,现将周继忠等326名“第五届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详附件,其详细信息可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本届专家聘期自文件公布起生效,聘期至第六届公布之日为止。

      附件:第五届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公布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9日

  • 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更新在库专家名单的公示 [ 2025-09-08 ]

    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更新在库专家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5

    浏览量:683

    闽设协(2025)24号_01.jpg

  • 关于发布《福建省智慧工地评价标准》等10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 2025-09-01 ]
    关于发布《福建省智慧工地评价标准》等10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25〕16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5-08-29 09:58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等单位编制的《福建省智慧工地评价标准》等10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上述标准由省住建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目录(10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12日